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渤海湾水运安全有“暗礁”

2000-06-01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邵文杰 我有话说

“大舜号”船沉渤海湾的惨痛教训,给我国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。交通部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“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”活动,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,确保今年不发生特大恶性责任事故。

近日,记者作为交通部渤海湾组暗访组的成员,在渤海湾地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暗访。结果发现,“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”活动的开展,使渤海湾水上形势明显好转,但也存在着一些事故隐患,需要引起关注。

客滚船绑扎系固等方面还存在隐患

5月15日上午10:30,我们暗访组一行三人来到山东烟台港客运站。“棒槌岛号”滚装轮船正要发往大连,暗访组在该船上发现,一层车舱中有一辆卡车绑扎不规范。16日上午6:50,在烟台救捞局码头,我们登上刚靠岸的“海桥号”滚装轮船,发现车舱上有积水,二层甲板上有烟头,旅客餐厅木制餐桌没有固定在船上。

客滚船在绑扎系固方面还存在一定事故隐患。目前对客滚船的管理从载客、抗风等级、车辆舱的要求等方面,都有明确规定,从烟台辖区情况看,正在营运的船舶都达到了有关要求,但在对车辆绑扎上由于国家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,绝大部分船舶在绑扎器材的设置、配备上没有进行相应的拉断实验,各艘船舶在配备上也不尽统一,因此即使客滚船在开航前进行了绑扎,也难以保证在特殊气象、海况条件下绑扎的有效性,以往曾出现过在大风浪天气下绑扎带绷断、地铃被拔起等现象,这仍是客滚船运输潜在的事故隐患。

据烟台海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“11·24”特大海难事故后,海事部门吸取教训,加大对客滚船的安全管理力度,严格客滚船现场检查程序与标准,对不能保证安全航行的船舶,一律不签证放行,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。按照《海洋环境保护法》赋予海事局的执法职责,重点做好烟台港油码头、牟平危险品码头的监管,保持烟台港海洋环境洁净。

非法碍航养殖、客货混装等隐患突出

5月17日上午10点,暗访组从烟台赶到蓬莱港客运站。我们检查了停泊在港口的“大钦号”客船。该船的主要问题有,船员适任证书差一本;顶层甲板放置货物,属客货混装;客舱有加凳。11:30分,我们从该码头乘“长通号”船去往长岛,发现蓬长线上碍航养殖现象严重。下午3:00,我们乘“仙友号”滚装轮船回蓬莱,在该船行驶过程中,我们发现一层车舱上,有两名司机坐在一辆卡车驾驶舱中,未做到人车分离。看到我们在拍照,轮船工作人员赶紧招呼车主下车。

尽管近几年来,烟台海事部门一直致力于清除碍航养殖,但由于清养涉及到养殖业主的切身利益,加上海上执法政出多门,因此清除非法养殖难度很大。目前,在烟台局辖区仍有少量非法养殖和定置网具影响船舶的安全航行。

部分客滚船取消了散席客位

5月19日上午10:00,我们从威海乘坐“工友号”滚装轮船到大连,高兴地发现该船已取消散席,但该船的车舱有一处消防栓存在漏水现象。20日上午10:00,在大连港码头,我们暗查了停泊在港口的“中原号”滚装船,发现该船业已取消了散席,该船在车舱的绑扎系固等方面,除了有固定的地铃外,车舱顶部设有固定车辆的专用悬挂式绑扎装置,地漏上扣有自己设计的防污罩。该船的车舱、客舱整洁卫生,防火、救生等安全设施齐全。同时,该船装备了实时监视系统,可监视车舱中每个部位的情况,及早发现事故隐患,保障了轮船、旅客、货主的安全。

据了解,日前,在烟台—大连航线营运的客滚船“天鹰”轮,经中国船级社核准,坞修后取消了散席客位,在原散席处加装60个床位,乘客定额由993人改为551人。

国家海事局要求,客滚船一律不得设置散席客位,已设置的应结合最近一次进坞或修船进行整改。根据这一要求,烟台海事局在监督检查中严格把关,狠抓落实。目前,渤海湾客滚船除“天鹰”轮坞修取消了其散席客位外,“辽海”、“大海”、“国润”、“海桥”4艘船舶,因散席位置不合理、散席旅客难以控制等因素,在烟台海事局的监督管理下,船运公司已停止出售散席客票,确保船舶不超额载客。

解决隐患刻不容缓

暗访组了解到,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有关规定要求,烟台海事局结合渤海湾客滚船营运的实际情况,正在采取措施,开展客滚船运输安全评估,加强对客滚船的安全保障。

他们要求对有大通舱车辆处所的客滚船进行改造,加大对客滚船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频度。在船舶离港前,对上船车辆的绑扎和载客进行重点检查,坚决禁止未进行有效绑扎和超额载客的船舶离港。港方和船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坚决拒载装有危险货物的车辆;要严格执行中国船级社核定的抗风等级标准,对未按要求核定抗风等级的船舶,其开航气象条件一律限制在6级及以下风力。

专家认为,水上交通运输风险高,安全是水上交通运输的永恒主题。我国水运市场无序竞争比较普遍,市场机制尚待完善;船舶、设施老旧现象比较突出;立法和执法还不能适应水运的发展。对此,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。

国家海事局有关负责人强调,客滚船安全以及整个水上交通安全,固然需要国家交通部门、海事机构不断加强管理和加大执法力度,但由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仅仅依赖一个方面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,应该呼吁社会各界尤其是当地政府,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,在抓紧建设发展的同时,加强安全管理,切实把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、方针政策,把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法规落到实处,同时企业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,保一方平安和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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